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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望城区国土资源局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望城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73月,隶属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单位,为望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国土资源保护、保障、管理、经营的工作职能。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内设机构15个,二级机构22个,具体有: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政工科、财务科、总窗口、不动产登记科、规划和节约集约科、耕保科、用地科、地籍科、地产科、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拆迁科、工会、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矿管办、土地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征地拆迁所、测绘队、高塘岭、黄金园、丁字湾、茶亭、靖港、白箬铺、桥驿、月亮岛、大泽湖、乔口、乌山、金山桥、白沙洲、铜官、和经开区国土所。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先后制订了《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制订了《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并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等。上述制度规定已基本执行到位。

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土局归口管理的征拆补偿、耕地开垦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79954.64万元,全部都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79954.6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80.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667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企业改革补助500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事业关闭破产补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402.7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土地开发支出17719.5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农业土地开发支出67.53万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492.27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开发及保护;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2332.91万元;土地整理及相关其他支出1198.3万元;森林培育及其他林业支出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支出200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9253.94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682.15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23.65万元,上升48.78%,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增多,导致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确保局机关日常运行。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为120874.7万元,总支出为120874.7万元;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79954.64万元,总支出为79954.64万元。与2015年相比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80.4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上涨,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800.5万元,主要是因为征拆项目较去年减少。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3.1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6万元,共接待602批次,771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目前局机关有公务用车7台。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减少2.93万元,下降 2.33%,原因是机关加强厉行节约,从严把关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8.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91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党组班子带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对照年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务实奋进、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评定,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虽超出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但在年中追加了部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追加的政策性工资及补助的调整金额,项目支出主要为追加的征地拆迁项目费用等;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区财政批复后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进行资金的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2016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三公”经费实现了有效压减,年度内 “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减少2.93万元,下降 2.33%

2、管理制度健全性,2015年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科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局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六、后续工作计划

1、坚持数质并重,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转变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念。

3、发挥规划作用,全面保障全区发展用地。

4、着力挖潜增效,不断规范和提升土地市场。

5、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6、加强协调联动,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

7、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素质。

 

名词解释:

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②“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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