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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

一、基本情况     

望城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7年3月,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单位性质行政单位。我局内设机构15个,二级机构22个,具体有: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政工科、财务科、总窗口、不动产登记科、规划和节约集约科、耕保科、用地科、地籍科、地产科、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拆迁科、工会、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矿管办、土地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征地拆迁所、测绘队、高塘岭、黄金园、丁字湾、茶亭、靖港、白箬铺、桥驿、月亮岛、大泽湖、乔口、乌山、金山桥、白沙洲、铜官、和经开区国土所。截至2017年底,我局共有人员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年末实有人数166人,其中在职140人,离退休26人;公务用车7辆。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县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区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五)负责全区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区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

(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区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全区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地籍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区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八)负责全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区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全县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县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制、评价和预报工作。

(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区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十三)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厅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局所属二级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也包括局机关及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初预算10524.7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1.0117万元,原因是我局人员相应增加,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524.7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674.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1.0117万元,主要是我局人员相应增加,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4.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91.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3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国土整治支出120万元,土地整理中心专项支出4068万元,国土资源一般行政管理支出455万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专项支出740万元。较去年减少1393万元,主要因为专项项目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结合上年实际支出,我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2018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6.4万元,其中:办公费15.1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34.76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2.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0.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我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2018年三公经费134.52万,其中:公务接待费92万,公务用车维护费42.52万。结合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考虑区级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及机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支出的需要,我局今年“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30.48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2018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75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3.5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50万元。

六、2018年工作计划

 1、切实加强用地报批。合理编制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科学有序安排用地报批工作;加大与先导区、省厅对接沟通,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加强用地报批业务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报卷质量;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好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工作。

2、重点突出土地增效。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市场需求把握好供地节奏与时序;强化土地招商,在委托招商、溢价奖励方面积极探索出台政策,完善经营性土地招商勾地协议签订机制;加大拆迁安置力度,努力实现“熟地”出让;加大土地欠款的清缴工作力度,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清欠任务;积极收购区位优势较好、商业价值较高的存量地块,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做出新文章;积极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和闲置土地,加以盘活利用。

3、进一步加强资源保护。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严守规划调整程序;完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涉土操作办法,严控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做好项目前置审查,加强项目用地面积的核定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强执法巡查,增强执法震慑作用;做好土地供后监管,全面清查处置闲置、低效利用土地。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征拆工作制度、流程,完善限期腾地工作程序,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征拆安置;加强地灾调查、监测与治理,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处理好涉土信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5、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好“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完善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机制,着力提高队伍综合能力素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0日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