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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办线、各村(社区): 

  现将《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大泽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 

                        2018520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管理,促进机关和村(社区)管理规范有序,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机关管理制度和村(社区)干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处罚办法 

  1、上下班秩序。督查到上下班未签到、无故迟到早退的,第一次“手机短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100元,并按月计算并由财政扣发。二次以上(含二次)街道纪工委提醒谈话, 

  2、值班。督查到值班离岗情况,一次扣除离岗人员当日值班费并加罚100元,二次以上(含二次)扣除当月值班费,按季度计算并由财政扣发。督查到办公室人离开但空调、取暖器未关的,通报批评该办线。 

  3、办公秩序。督查到在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购物、炒股、睡觉,每次罚款100元,按月计算并由财政扣发。 

  4、学习会议。街道机关和区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因事因病不能到会或需要提前离开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请假。迟到(二次复点未到的)或未履行请(休)假手续的干部,无故早退的,每次扣发100元,按月计算并由财政扣发。 

  5、请(休)假。督查到未履行请休假手续的,每次扣100元。 

  6、受到省、市、区通报批评的个人,每次分别扣发人均绩效奖金的1500元、1000元、500元。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分别扣4分、3分、2分。 

  7、受到街道督查通报的,每通报一次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1分。 

  8、受到三次以上督查通报、情节严重的人员,在街道机关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公示一周。 

  9、受到政纪和党纪处分的,按区相关文件执行。 

  二、奖励办法 

  1、个人工作荣获国家、省委(政府)办公厅、市委(政府)办公厅、区委(政府)办公室奖励表彰的,分别奖励人均绩效奖金的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2、每季评选机关“标兵办线”2个,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3、每月评选4名“爱岗敬业”先进个人:2名干部、1名临聘人员、1名村干部,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三、督查办法 

  每次督查由街道纪工委书记、机关书记和抽调办线主任组成,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督查,学习会议以点到册为准,督查后以手机短信形式通报。每次督查必出通报,通报结果分别报机关党政办、监察室、财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