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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大泽湖街道2018年预算说明

  一、街道基本情况 

  大泽湖街道隶属于长沙市望城区,地处湘中东北部,街道南接月亮岛街道、西邻金山桥街道、北壤白沙洲街道、东临湘江,总面积25.33平方千米,辖南塘、回龙、西塘和东马三村一社区,共有12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6万人。全境已纳入湘江新区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域内有1500亩大泽湖湿地公园和800亩江心绿岛香炉洲。街道交通发达,三环线、金星北道、雷锋大道、潇湘北大道、地铁4号线穿境而过,是长沙滨水新城的核心区,全境规划建设为中央商务区(CBD),是长沙未来的“陆家嘴”。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预算单位数1个。街道下设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中心)、纪工委(监察室)、社会事务办(综合文化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办(计生服务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司法所、群工办、安监站)、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建设规划办、农业技术综合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城管队、爱卫办、国土所)。 

  3、人员编制 

  我单位在职人员59人,其中全额在职人员34人,在职有编差额人员22人,在职无编差额人员3人(合同制退役士兵2人,三支一扶1人;全额退休15人,差额企业退休4人;临聘人员37人,其中公益岗位4 

  二、乡镇(街道)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我街道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有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补助和企业补助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0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8.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6.59万元,上年结转789.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0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0.46万元,公共安全308万元,教育支出40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6.17万元,农林水支出968.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3万元,其他支出78.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2.49万元,上年结转789.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41.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00.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村(社区)专项补助等。其中统计信息事务5万元,财政事务25万元,信访事务20万元,中小学教育及建设160.5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5万元,群众文化8万元,群众体育15万元,文物保护1万元,日照中心4万元,民政事务20.4万元,星城卫生院30万元,计生10.53万元,食品安全6万元,节能环保12万元,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卫280万元,征拆工作经费180万元,农业231.2万元,林业30万元,精准扶贫12万元,村级转移支付202.89万元,动物防疫4万元,公路养护3万元,安全生产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9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略有下降。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处 

                                                                                       20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