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办事处关于重申养老机构收费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办事处关于重申养老机构收费规定的通知
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正在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单位:
近期以来,部分老人来电或来街道反映我街道有少数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正在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单位,向社会老人收取数额不等的入住定金,几万或上十万元,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赠送消费卡)和享受优惠房价等。这些行为,不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规定,直接或变相损害老人的利益。为规范我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业的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养老机构收费规定重申如下:
一、各单位应立即停止不符合规定的收款行为和对外不切实际的宣传活动。对已违规收缴的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处理退款事宜。
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人;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收取费用,按月或按季收取,不得实行超过一年以上乃至终身一次性收费形式的变相集资等行为。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