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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金园街道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发〔201813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黄金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望城区黄金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黄金园街道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黄金园街道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黄金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 沙 市 望 城 区 黄 金 园 街 道 办 事 处

                                                          2018316

 

 

 

黄金园街道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的新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划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方面摸排出的涉黑涉恶势力得到及时、有效打击;全国、省市区“打黑办”督办、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结。

三、组织领导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龚国华任政委、办事处主任张勇任组长,谢立雄、谢定伟(常务)、周志兵、肖剑龙(挂职)、刘真、文杰林、黄志国、谭芝藩、余洪波、刘奇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纪工委、项目建设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办、城市综合管理办、社会事务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农业技术综合推广服务中心、派出所、国土所、市场所、行政执法中队、相关村等负责人任成员的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主任熊帅文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15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7.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8.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9.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10.控制运营路线、抢拉客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黑恶势力;

11.“套路贷”“校园贷”“裸贷肉偿”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系网”“保护伞”;

15.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协助境外涉黑涉恶组织入境发展的犯罪团伙。

五、实施步骤

1.20182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2.20183月至1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3.2019,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4.2020,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工作措施

()细致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组织派出所对近年来110接报警记录、执法办案系统立()案信息、群众举报线索和信访、上访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潜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到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进行全方位摸排,从中发现和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和线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强化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开通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认真抓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充分展示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收集、保存重大黑恶案件集中抓捕和侦办有关视频图像资料,报道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对重大黑恶案件同步制定舆论引导方案,有针对性地析案说法,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举报电话:0731-88163877

()精准打击,依法铲除“毒瘤”。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各单位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派出所要注意串并研究,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纪工委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办案时效并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法律监督。法院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案件,司法所要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政法各单位调查取证,及时查询冻结黑恶势力资金账户,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洗钱犯罪。派出所要根据110接报警情况和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情况,选择一批违法犯罪活动详实的线索进行重点核查、跟踪办理。

()标本兼治,遏制黑恶势力。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应加强目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各部门应当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各学校应当会同街道综治办加快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深挖彻查,结合反腐“拍蝇”。街道纪工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纪检监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

()夯实基础,整治重点问题。摸清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顿方案。选优配强各村党支部书记,真正将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街道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列出“两委”人选“负面清单”,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厉打击冲击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

七、工作要求

()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人员配备等问题。充实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无黑可打、无恶可除”的盲目思想,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保障。

()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各村绩效考核体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对摸排出重要线索、破获重大案件的单位、民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严格追究责任。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