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桥街道安监站检查长沙鸿和印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6月21日上午,金山桥街道安监站检查长沙鸿和印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如实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并要求企业:一是要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组织人员认真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二是要认真学习岳麓区加油站“616”成功处突经验,加强应急演练;三是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四是要做好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