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
补选铜官街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
实 施 方 案
按照望城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我街道缺额的区人大代表进行补选,现特制定如下补选工作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补选代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周志国
副组长:余 款、徐文昌(常务)
组 员:龙 尧、毛 旭、刘 灿、严海砂、曾向阳、余 彪、秦学峰、包克喜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补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文昌同志兼任,成员为秦学峰、包克喜、罗伏才、谭继承、肖翠红、邓子龙。
二、明确时间要求和各阶段具体工作
补选代表工作从10月9日开始,到11月10日完成补选任务。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工作:
1、准备阶段。(10月9日——10月12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补选工作计划,动员部署补选代表工作,召开好有关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工作小组会等。
2、选民登记核对阶段。(10月12日——10月16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张榜公布选民榜。因黄都港社区是新成立的社区,此次选民登记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要求予以登记: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
2、属地条件: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居民。
3、政治条件: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4、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严重痴呆傻等人员(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停止行使选举权。
另应做好以下几类居民的登记工作:
(1)对人在户不在的居民,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予以登记,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
(2)社区工作人员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予以登记。
来确定选民资格,做好选民核实和登记工作。选民榜要在10月16日前公布。
3、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并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名或者单独向选举领导小组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和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在10月22日前予以公布。
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2日——10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协商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以小区为单位张榜公布。此次补选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等于应选代表,进行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在10月30日前予以公布。
5、投票选举阶段。(11月5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以选区为单位依法进行投票选举。(1)公布选举公告,时间为10月30日前。(2)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投票委托书的印制,会场或流动票箱的准备,选举工作人员的落实,投票选举必备用品准备等等。(3)投票选举,时间统一在11月5日上午8:30-12:00进行。补选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到选区负责指导、协调好选举工作。
投票选举日之前,要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情况的介绍。
(2)设流动票箱投票,投票前选区选举工作机构组织选民推定监票员和计票员,每一流动票箱的监票员和计票员及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监票员、计票员、工作人员各一名),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员或者计票员。
(3)制作流动票箱,布置好会场,统一印制选票。
(4)每一选民接受他人的委托代投不得超过5人。
(5)在会场张贴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选名额以及投票注意事项。
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超过选区选民半数,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补选结果由主持人在选举完成时当场公布。
6、审核并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阶段。(10月6日——10月9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补选代表的当选情况进行复核,在确认正确无误后报区人大进行审核确认和批复,再依据批复在选区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填好代表登记表,同时街道人大工委做好补选区人大代表的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铜官街道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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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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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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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补选工作方案、召开补选工作会议,成立补选领导小组,动员部署补选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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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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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选民核实与登记,公布选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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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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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推荐候选人,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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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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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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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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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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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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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区人大代表选举日,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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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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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及相关资料至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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