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务实奋进 努力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街道 > 乌山街道 > 法规公文 > 法律法规

乌安发〔2018〕10号关于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安发〔201810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村(社区),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录制场地幻影片场“5.3”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较大影响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对象

乌山街道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各类在建项目施工工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仓储物流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影院、KTV、休闲演艺场所、养老院、展厅、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任务分解

1.街道安委办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仓储物流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2.街道城建办负责各类在建项目施工工地;

3.街道科教文卫办、综治办负责影院、KTV、休闲演艺、展

 

厅等场所;

4.街道民政办负责养老院;

5.派出所、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各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1.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按照《消防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等动火作业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要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证审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定,印制符合标准规范的动火作业证。

2.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涉及火票监管、编制、分析、确认、审批、作业、监护等人员均须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造册备查;上述人员均应熟悉动火作业的基本知识和作业审批管理要求,熟悉危险辨识及风险研判要领。

3.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企业制订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动火作业证编制规范,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全到位。是否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审批手续,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凡是有风险隐患没有消除、心中无底的决不动火,坚决执行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动火可靠的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的禁止动火,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的禁止动火,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的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的禁止动火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找准重点、薄弱点,开展风险辨识、预测预警,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村(社区)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及举报查明的存在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依法依规处罚。

3.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深入总结,于每月末将工作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