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核《望城年鉴》清样稿的通知
《望城年鉴(2017)》按照年鉴编纂要求已完成编排,现将清样反馈过来,请贵单位组织人员认真校核数据、史实、领导名录、图片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校核数据。数据以统计局对外公布的数据为准,没有公布的则以各单位实际数据为准,空白数据请补全;
2、校核史实。实事求是,确保史实准确无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过程),条目要素不齐的请补充完善,涉及简称请加括号注明(如“三权分置”“五个一”等);
3、校核领导名录。各单位领导名单以2016年12月31日在职为准,中途异动的注明任免月份;
4、校核图片。2017卷文字资料中排插了部分图片,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图片及图片说明。图片若涉及拍摄者版权,请各单位负责与拍摄者协商达成使用协议,图片一经确定和使用,我部对所产生的版权纠纷概不负责。
年鉴清样稿重在消除错漏,保证质量,原则上不进行大幅修改。稿件校核后,请各单位分管领导予以审核、把关,在领导名录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由于编辑出版工作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反馈意见送交区史志档案局年鉴编辑部,逾期视同无修改意见。
地 址:行政中心档案馆112室
联系电话: 88079208 88062187
传 真: 88062169
《望城年鉴》编辑部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