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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抓好“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8-01-15 [打印][收藏]

  湘粮行﹝2018﹞6号

  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有关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湖南粮食集团、中粮集团岳阳米业:

    2017年9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17〕86号)。9月18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在长沙召开了项目建设推进及培训会议。近几个月来,各地按照省里的要求,迅速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但根据各地报送材料和实地督导的情况,发现一些单位在推进项目实施进程中,存在一些思想上的误区和操作上的偏差。为确保工程规范、有序推进,现就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在全省实施以“好粮油”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优质粮油工程”,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78号文件、推动粮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全面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不是简单的分资金、搞照顾、求平衡。各地各单位要以“优质粮油工程”为抓手,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破解粮油产品质量不优、品牌不响、效益不佳、产业层次不高等突出问题,促进粮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一)关于“好粮油”行动计划

  1、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围绕建设目标,通过“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构建优质粮油产业发展长效机制。要抓住示范带动关键,通过优化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构建体系,为粮食产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凸显各地粮油产业的亮点和特色。 

  2、严格程序,防范风险。县级人民政府和省级重点示范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实施的主体责任。严防以项目名义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示范企业选定标准,规范示范企业的选定程序;同一主体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获取“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 

  3、突显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我省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示范县要遴选1-2家有产业基础、有品牌影响力、有市场带动能力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签订责任合同,围绕一县几品目标,通过订单粮油的生产,推动示范县优质优价体系和“好粮油”品牌的形成,带动种粮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粮食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省级重点示范企业要加大优质粮油订单生产力度,充分利用自身加工、营销和品牌能力,发挥“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区域示范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 

  (二)关于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1、科学合理布局。要服从种粮农民的实际需要,按照种粮面积和粮食产量,合理确定服务半径,科学进行布局。

  2、规范主体选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主体作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对象。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必须满足“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基本功能,烘干能力不能低于《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要求,单独的仓库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项目不能作为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范畴。 

  3、严格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本着有效、管用、便民、优惠的原则,规范建设和服务标准。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下达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比例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且按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不低于40万元要求执行。

  (三)关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1、机构要有相对的独立性。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要形成体系,省市两级机构必须独立隶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管理,县市区机构也要尽可能争取独立运行。确实需要与其它同类机构归并的县级机构,必须加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牌子,配置对应的职能。 

  2、机构要发挥应有作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职能职责,支持并督促机构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按要求开展计量认证,有效发挥机构作用,服务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3、统筹抓好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根据我省实施方案要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配置仪器设备,由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筹采购工作。 

   三、进一步重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有序推进。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各市州和县市区要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的总体部署,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优质粮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设计,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本地推进“优质粮油工程”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安排及主要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各市州、县市区和有关项目单位要统筹使用有关资金,积极落实“优质粮油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建设。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优质粮油工程”建设。

  (三)加大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加大“优质粮油工程”的宣传推介,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媒体的宣传,为全省“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格督促检查,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严格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担负起督导责任。要强化绩效评估,保障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确保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凡资金使用与经省粮食局认可的实施方案不一致的,将追责问责。各地务必严控廉政风险,严防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管理中发生利益输送、失职不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

    湖南省粮食局

    2018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