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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旅游局关于印发《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365体育官网app时间:2017-08-03 [打印][收藏]

  望旅发2017〕26号  

  长沙市望城区旅游局 

  关于印发《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街(镇)旅游办、旅游企事业单位: 

  现将《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的工作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长沙市望城区旅游局   

                            2017年7月31 

  

 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 “一单四制”制度的工作意见 

  根据长沙市旅游局办公室印发的《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工作意见》(长旅办发〔2017〕8号)和望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望安办发〔2017〕27号)精神, 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是指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为认真抓好 “一单四制”制度的落实,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建立“一单四制”。 

  (一)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通过各旅游单位自我排查、区旅游局安全检查,梳理出各单位旅游领域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1),逐一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协调督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销号情况,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属于旅游单位的,旅游单位为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区旅游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结合实际研究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形成后上报至长沙市旅游局。 

  (二)交办制。对经研究确定的事故隐患,根据其治理难度和危害程度确定交办单位和协调督办单位后,由区旅游局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见附件2)。需要上级有关部门或安委办协调督办的,及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或安委办予以协调和督办。需依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采取强制措施的,交办单位还应及时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旅游经营者能够自行完成治理的,由区旅游局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负责做好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2.需要省级、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协调才能完成治理的,分别由省级或市级旅游部门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负责做好指导协调和核查销号工作。区旅游局负责隐患治理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报省级或市级旅游部门核查和销号。 

  3.需要区旅游局协调才能完成治理的,由区旅游局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负责做好指导协调、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4.跨区域、跨行业(领域),需两个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负责治理的,报上一级或同级安委办研究确定后,由上一级或同级安委办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协调、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5.对特别严重、特别紧急,可能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或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可直接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会同下级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协调、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三)台账制。区旅游局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见附件3),并根据要求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区旅游局汇总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分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总台帐,一季度一调度,一季度一更新,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定期限治理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四)销号制。重大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由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交办单位提出销号申请(见附件4)。交办单位应及时组织核查或通知下一级旅游部门组织验收;核查或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并逐级上报备案、核销整治任务;核查或验收不合格及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向交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有关治理任务继续挂账,直至销号。 

  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治理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相关交办单位要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采集范围,并依法依程序采取降低星级、A级乃至摘牌、责令停业等强制措施,直至隐患排除。因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通报制。区旅游局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销号的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和通报。 

  二、按时间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1.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区旅游局根据市、区文件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旅游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排查,明确整改措施。 

  2.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区旅游局对各旅游单位上报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的隐患进行排查,根据问题性质、类别、轻重等情况,建立全区旅游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同时做好上报工作。 

  3.专项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 

  三、按年度总体部署安排抓好统筹推进 

  各旅游单位要将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工作与区旅游局印发的《2017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活动实施方案》(望旅发〔2017〕6号)、《长沙市望城区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望旅发〔2017〕22]号)统筹衔接,一并进行,抓好结合,注重实效。 

  联系人: 舒缘华QQ:3364049952,电话: 88325939。 

    

  附件: 

  1.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样本) 

  2.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样本) 

  3.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账(样本) 

  4.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样本) 

  5.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