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务实奋进 努力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
1、监督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工作及区直各部门、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指导、督查工作;
2、负责对区直各单位和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
3、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
4、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迎检和后续维护工作。
5、负责承接和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任务。
6、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