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2017-09-01 [打印][收藏]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打非治违“霹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安监站,经开区安监分局,铜官园区安监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0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自8月25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合长沙市望城区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再次开展打非治违“霹雳”行动。为确保检查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望城区打非治违“霹雳”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周宏杰任组长,副局长杨文广任常务副组长,吉光明、李月兰、黎文林任副组长,区局综合科负责集中行动的统一调度、督查、验收、考核、通报情况等工作。
二、检查重点、范围及内容
1、检查重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职业卫生、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作为检查重点。
2、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烟花爆竹:
1.烟花门店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店内安全警示标语粘贴情况;
3.关闭取缔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4.打击在大市场内销售的经营门店;
5.是否存在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的情况;
6.是否发现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将烟花鞭炮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内的情况;
7.烟花爆竹是否在超许可范围储存情况。
(二)危化企业:
8.迅速摸排辖区内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窝点,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区安监局;
9.对去年打击取缔的非法窝点逐一进行“回头看”;
10.打击查处储存企业违法充装、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
11.对发现的非法储存、经营窝点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储存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人员密集场所: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四)粉尘防爆:突出检查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进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是否建立粉尘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企业是否根据粉尘爆炸危险特性,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检查;企业是否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及培训;企业是否编制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粉尘爆炸危险区域是否根据可燃性粉尘云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区;
(五)有限空间:重点检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4〕69号)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人员经过有限空间安全培训考核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六)职业卫生管理:新(改、扩)建项目未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没有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未按规定向属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未按规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开展定期检测和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情况进行整改的;未按照《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确定职业中毒防护措施,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未对规模小、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作坊式加工企业实行淘汰、兼并重组的;未能执行作业场所合理布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不得住人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同时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企业执行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及监控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7)事故隐患的控制和整改记录;
(8)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都要成立强有力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督导打非治违工作。
(二)做好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打非治违行动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安排必需的行动开支和奖励经费,抽调熟悉执法业务的一线骨干参与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监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区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情况进行暗访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严格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停产的停产、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顶格处罚的顶格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立案追究到位,绝不姑息。
各街(镇)、园区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行动开展情况和查处的重大非法行为;10月25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