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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监发[2015]1号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园区,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直部门: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安监站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于3月15日前报区安全监管局执法队备案。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
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区安全监管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市安全监管局对区安全监管局执法检查对象按比例进行抽查。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对生产规模较小和危险性较低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执法可依法委托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实施,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逐步建立区、乡镇(街道)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许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努力构筑衔接顺畅、全面覆盖的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网络。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考虑现有执法队伍的能力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保证执法计划的协调运转。要根据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将计划执法对象分解到季度和月份,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特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对象
区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市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纳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它行业监管企业共20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将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不低于委托检查对象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安全监管局委托检查的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及频次
根据有关规定,重点执法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国发〔2010〕23号文件、湘政发〔2010〕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高危行业使用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具体执法检查标准、方法见附件2)。
区安全监管局对纳入各自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等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四、行政执法检查其他事项
1、区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对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录自报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全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的检查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标准。全区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发〔2011〕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湘政办发〔2011〕79号文件。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乡(镇、街)领导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区安全监管局各执法处室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根据不同时段的执法重点制定具体月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于每月底以前将下月执法计划送市政策法规处备案。
6、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纳入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改变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日常监管、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职责。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全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计划应当于3月15日前报区安全监管局执法带队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计划执法的各项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出现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要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1、《2015年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监管局计划执法企业名单》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
附件1:
2015年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监管局计划执法企业名单(204家)
一、非煤矿山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8家)
1、望城县格塘金岭机砖厂
2、望城县格塘乡红旺机砖厂
3、望城县乌山镇坪塘空心机砖厂
4、望城县乌山镇徐家桥社区铁弓机砖厂
5、望城县秧田空心机砖厂
6、望城县茶亭镇佳建环保空心机砖厂
7、望城县黄金乡双宏建材厂
8、望城县乌山镇金塘空心机砖厂
9、望城县白若铺财富砖厂
10、望城县乌山镇金虎空心砖厂
11、长沙市望城县湖塘机砖厂
12、望城旺金石业有限公司
13、望城县乌山镇龙王岭宏旺空心砖厂
14、望城县格塘乡柏叶机砖厂
15、望城县丁字镇中和宏利空心砖厂
16、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闽湘建材厂
17、望城县坪田机砖厂
18、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富林砖厂
19、望城县茶亭镇兴盛机制砖厂
20、望城县海金建材厂
21、望城县格塘乡凌冲机砖厂
22、望城县中山新型建材厂
23、望城县铜官镇迎华空心机砖厂
24、望城县桥驿镇阳塘空心砖厂
25、望城县茶亭镇新型建材砖厂
26、望城县兴旺机砖厂
27、望城县丁字镇何桥腾飞机砖厂
28、望城县乌山镇坪塘空心机砖厂
29、望城县梅湖联营机砖厂
30、湖南望城县万宝墙体建材厂
31、望城县星城镇东塘空心砖厂
32、望城县顺旺建材厂
33、望城县高塘岭镇高冲二机砖厂
34、望城县高塘岭镇建兴砖厂
35、望城县星城机砖厂
36、望城县同福建材厂
37、望城县高塘岭镇超旺墙体材料厂
38、湖南公坤石材有限公司
二、危险化学品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家)
1、长沙奥特金属颜料有限公司
2、优美科(湖南)富虹锌业有限公长沙汇虹试剂厂
3、长沙中望气体有限公司
4、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5、湖南海利化工试验工场
6、长沙六五一化工仓库
7、长沙丁字油库
8、中石油丰发加油站
9、中石油大湖加油站
10、中石油湘杰加油站
11、中石化桥驿加油站
12、中石油新星加油站
13、中石化星城加油站
14、中石油金星大道加油站
15、湘若加油站
16、振兴加油有限公司
17、中石油高塘岭加油站
18、中石化城关加油站
19、中石化马家河加油站
20、中石油茶亭梅花岭加油站
21、中石化茶亭加油站
22、中石油白若加油站
23、中石化乌山加油站
24、乌山加油站
25、中石油丁字湾加油站
26、中石化丁字加油站
27、中石化靖港加油站
28、靖港加油站
29、乔口加油站
30、格塘加油站
31、桥北油料有限公司、
32、中石油望城分公司
33、中石化望城分公司
34、靖港三角坪加油站
35、长沙中望气体有限公司
36、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37、电厂加油站
38、长沙中南传动机械厂
39、湖南新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 三环颜料有限公司
41、长沙六五一化工仓库
42、长沙丁字油库
三、行业综合监管监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4家)
1、三胜石棉瓦厂
2、湖南五福食品有限公司
3、湖南云阳乳胶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4、澳优乳品(湖南)有限公司
5、湖南省动物药厂
6、长沙明旺炼乳有限公司
7、湖南台杰食品有限公司
8、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9、湖南亚华乳业有限公司望城县分公司
10、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
11、长沙步步为赢食品有限公司
12、湖南长城建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3、湖南真旺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14、湖南爱晚床具有限公司
15、湖南新汇制药有限公司
16、湖南唯罗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7、湖南派派食品有限公司
18、湖南海天电子有限公司
19、湖南远景光电实业有限公司
20、湖南邦德利建材有限公司
21、湖南光明派派乳品有限公司
22、湖南长沙远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3、长沙菱格木业有限公司
24、湖南坤源塑化有限公司
25、长沙众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27、长沙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28、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29、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有限公司
31、湖南伊思丽珍珠有限公司
32、湖南大北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3、长沙市龙润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34、湖南泰山热工材料装备有限公司
35、湖南大成科技饲料有限公司
36、湖南湘仪試验开发有限公司
37、湖南金龙国际铜业有限公司
38、长沙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39、望城县兴湘减速机厂
40、长沙国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1、长沙中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2、湖南省晟通科技集团
43、长沙市天卓塑胶有限公司
44、湖南长沙运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45、长沙市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46、湖南派意特服饰有限公司
47、湖南湖湘贡食品有限公司
48、湖南旺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49、路凯(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50、长沙恒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51、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2、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53、湖南纳菲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湖南捷顺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55、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56、湖南省丽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7、长沙必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8、湖南海星高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59、湖南交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60、湖南丹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长沙先驱环保蓄电池有限公司
62、湖南省康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63、湖南望城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64、湖南中野高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5、长沙黑金刚实业有限公司
66、长沙航空工业中南传动机械厂
67、长沙虹桥混凝土有限公司
68、长沙市大力神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69、长沙求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长沙中煌混凝土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71、长沙恒昌建材有限公司
72、望城县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73、湖南平高建材有限公司
74、湖南长沙新城塑料编织厂
75、湖南省赛特汽车厂
76、湖南盐业公司
77、长沙金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78、长沙天仁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79、长沙精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80、湖南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
81、长沙兴旺机械设备厂
82、湖南长一泵业有限公司
83、长沙天华机械配件厂
84、长沙万莱佳家纺有限公司
85、长沙旺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86、长沙宇腾有限公司
87、长沙顺通沥青搅拌有限公司
88、望城旺发农业机械厂
89、湖南海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望城县泽钧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91、望城归一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92、长沙宇明汽车电器厂
93、长沙伟诺机电有限公司
94、长沙九峰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95、长沙双能工业泵有限公司
96、长沙市一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97、望城县搏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98、长沙湖航冶金设备厂
99、望城县湖动铸业机械有限公司
100、湖南兴达建材有限公司
101、长沙环重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02、湖南加大饲料有限公司
103、长沙元开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104、湖南兴龙科技有限公司
105、长沙市大光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106、湖南相聚食品有限公司
107、京阳物流
108、湖南省志成沥青有限公司
109、长沙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10、中阀科技(长沙)阀门有限公司
111、三胖子食品加工厂
112、长沙奥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113、长沙联力实业有限公司
114、望城隆平乌山贡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115、湖南省铜官陶瓷总公司自力陶瓷厂
116、湖南铜红工艺陶瓷有限公司
117、望城县铜官丰绿琉璃制品厂
118、长沙长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19、湖南旺诚绿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20、湖南三环颜料有限公司
121、湖南望城出口包装有限公司
122、湖南庆湘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123、长沙云游茶业有限公司
124、湖南盾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照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和标准 |
检查方法 |
查出 问题 |
处理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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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
查看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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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
查看文件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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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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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治专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以及备案情况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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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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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
查看发放台帐、进货资质证明、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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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
查看维护检修保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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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及现状评价情况 |
查日常监测记录和检测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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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
查看合同和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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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查看职工 健康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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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 规程的情况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 |
查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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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非煤矿山 |
制定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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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 品 |
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过程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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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生产企业 |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值守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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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批发企业 |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仓库安全和保卫制度、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和产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装卸、搬运、消防等作业安全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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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商 贸 |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其他。根据企业不同岗位、工种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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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
安全生产费用 |
非煤开采企业 |
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金属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
查看财务账本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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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 生产企业 |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
查看财务账本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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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按照年度销售收入按年计算,分月提取。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3.5%提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3%提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2.5%提取;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 |
查看财务账本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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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足额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张榜公布。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30万元);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购买相应数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企业可不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
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或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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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 |
查看文件 查看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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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 |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查看文件 查看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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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 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查看计划 查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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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 |
查看计划 查看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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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
查看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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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必须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
查看档案 查看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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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学时要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
查看安全培训教育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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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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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查看证书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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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 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
立项审批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等资料(具体可参照《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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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
针对能够引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规定的20类伤害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需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则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位置、型号、固定方式等事项。 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剧毒、防火、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触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加油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零售场所应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采石场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露天矿内有坠入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区域,必须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标志和照明;地下矿废弃井巷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巷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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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 检测情况 |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查看记录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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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查看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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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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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 检测、评估、监控 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
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
查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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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有检测、评估或者监控报告,加强了对现场的监测监控) |
查看报告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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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应包括企业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辨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
查看预案 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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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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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治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
查看培训档案、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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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 监督、教 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
查看清单 查看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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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
查看财务 账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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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
查看产品 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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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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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
查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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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
查看现场 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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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
查看协议 现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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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对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查看承包、承租单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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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查看签订的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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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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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查看文件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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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
查看报送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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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
查看账本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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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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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随时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
查看方案 查看整改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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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制定、实施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
查看制定的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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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
查看评审或论证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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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理的总公司的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省或者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查看应急预案 备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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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
查看演练计划和演练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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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
查看修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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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 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
查看成立文件或者签订的救护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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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
查配备台帐和使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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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 |
查看事故 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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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
查值班签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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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行非煤矿山在规定时限内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 |
查技术装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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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参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63号))。 |
查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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