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务实奋进 努力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 > 区住建局 > 法规公文
关于印发《2017年望城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365体育官网app时间:2017-05-13 [打印][收藏]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

  望住建发〔2017〕21号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望城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机关各相关单位,在望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提升施工围挡形象,强化文明窗口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5月起在全区开展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17年望城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2017年望城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从严审批、合理设置、加强维护、严格时限”的围挡整治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   区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工务局、区市政局、区园林局、区棚改办分管负责人以及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政府建设平台公司为围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房建、给排水、燃气、装修、征收、电力、路灯、综合管线等建设项目施工围挡。

  三、整治内容

  (一)未经审批以及超审批范围、时限违规围挡,占道时间长及不合理设置围挡,对交通出行影响大的围挡;

  (二)在建项目围挡设置不达标、围挡公益广告不规范、围挡及公益广告污损现象;

  (三)文明施工公示牌信息不全、数量不足、破损等现象;

  (四)临时维修、临街装修、管线维护类等不达标围挡。

  四、整治时间

  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五、整治要求

  (一)望城区域内房建、市政、临时维修、综合管线等建设活动都应严格遵守《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选用围挡的类型,保证围挡的材质质量和施工安装质量,确保设置的围挡坚固、美观。项目单位占道围档必须取得城管、交警等部门的审批许可。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围挡,房建的施工围挡应参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A类围挡标准进行设置。统一采用灰色色系,围挡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凡已按《长沙市房建和市政施工围挡设置指导图集》设置到位且结构及外观形象未损坏的各类在建工程围挡,可暂予保留,若出现损坏等需更换情况时,一律按照本要求更换新围挡。

  (三)围挡公益广告方面:公益广告应设置在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显著位置,数量需占所发布广告总量的30%。公益广告应突出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德守礼、长沙市民公约等内容,其中,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应符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应占1/3,宣传重大政治、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等主题的公益广告应占1/3,“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应占1/3。市政工程围挡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围挡空白部分可留空或做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

  (四)对《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中B类市政围挡,在保持原有总体风格前提下作如下提质要求:

  1.B类市政围挡立柱应安装在刚性的砼基座上,立柱的间距控制在3米内,确保立柱的稳定性。

  2.围挡底座采用机制红砖实砌,外突围挡板12cm,内外用1:2的水泥砂浆2cm粉刷平整,并外涂黄黑相间的警示漆,不得使用钢质或其他材质的挡板代替砖砌底座。

  3.围挡板宜采用冷轧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立柱、横梁采用的型材厚度不应小于3mm,挂钩、耳片、角钢、柱帽等配件应齐全。

  4.临路围挡立柱柱顶每隔6米应设置交通警示灯,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

  (五)公示牌

  1.工地大门口、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沿线显眼位置均应设置施工公示牌,施工公示牌为蓝底白字,尺寸2000×1500mm,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围挡占道时间及监督举报电话,临道路方向公示牌每100米应设置一块。

  2.每个工区临道路方向显要位置应喷绘二到三条施工告示条幅,规格为0.6*12m,内容为“***(施工单位)承建***项目,围挡时间:20**年*月*日-20**年*月*日”,采用蓝底白字。

  3.围挡应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理,加强日常保洁,发现围挡存在缺失、破损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更换、修复,保持围挡整齐、美观、干净。

  (六)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防尘降噪控制,做到“五个100%”,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布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放《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

  (二)责任单位自行整治(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各责任主体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巡查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专项整治要求。

  (四)督查阶段(2017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在前期整治基础上,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工作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六、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本次施工围挡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施工围挡整治;负责燃气项目施工围挡整治;负责对各单位、各街道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区城管局:负责零星项目、临时维修项目、给排水、电力等综合管线类项目施工围挡的整治;负责对全区主要规划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督查管理; 负责施工手续未完备项目、停工、拆迁项目的围挡整治工作;负责全区所有项目围挡整治行政综合执法。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道路施工围挡的信息统计、监管,对超时、超范围施工围挡进行处理;负责对各街道占用道路施工围挡进行指导、督查。

  区园林局:负责对占用绿化带施工围挡信息统计和监管;负责对各园林部门的施工围挡进行指导、督查。

  区工务局:负责施工手续未完备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围挡巡查、监管和综合整治。

  区市政局:负责市政维护维修类项目、临街装修、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围挡的整治;负责对临街装修、各街道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区棚改办:负责棚改类项目施工围挡的整治。

  各街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围挡的巡查、监管和综合整治。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围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部署、科学安排,拿出具体的办法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5号)、市文明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益广告和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工作的通知》(长文明委〔2016〕5号)、《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围挡、公益广告、文明公示牌设置标准,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围挡整治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领导小组根据整治情况及时进行调度与讲评。

  (三)严格审批。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需审批的占道围挡、设置不合理的占道围挡方案在围挡标准、时间、空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报区城管、区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后实施。对未经审批的占道围挡,监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拆除,拒不拆除的,报请审批部门采取执法行动,强制拆除。

  (四)落实责任。项目建设单位是围挡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足额保证围挡整治工作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围挡设置方案严格把关,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围挡清洁和维护工作。项目施工单位是围挡专项整治的实施责任单位,各施工单位要在优化施工总平面设计、围挡设置、维护管养等方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围挡设置合理、安全牢固、整洁美观。

  (五)加强核查。区住建局在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进行围挡设置方案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按标准要求设置围挡的项目,不得参加长沙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和绿色施工工地评选,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评定为不合格。

  (六)严格督查。区文明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联合成立督查组,采取不定期督查形式,对围挡整治工作中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问责等处罚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