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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下属机构)区能源局,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名;核定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 负 责 人: 陈瑜
机构地址: 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529办公室 邮  编: 410200
电  话: 0731-88062372 传  真: 0731-88081165
邮  箱: 网站地址:
主要职能:
    非行政许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开展能源审计、能源监测、用能效率评价和能源标识产品监测、认证、监督等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调查、分析全区能源生产、消耗、开发、利用情况;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节能产品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监督管理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能源标准的执法工作;望城区委、区政府和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