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园区产业(招商)局(处),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2016年5月,在对“工业18条”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我区出台了《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望发〔2016〕12号文件,以下简称“工业10条”),现就2016年度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望城区注册,2016年符合《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条款规定的企业单位,以及在望城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条件详见《2016年度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备注。2015年已获得区新型工业化同一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园区或镇街初审,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请各园区及镇街安排联系企业工作的相关人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通知的电子版本请到望城工业统计报表群(群号:184730493)自行下载。
三、申报数量
1、除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项目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2、优秀企业家不超过1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15名。
四、申报资料
(一)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的共性资料
1、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3、项目相关的文件、报表、证书证明、发票凭证、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二)单个申报项目除共性资料外另需提供的资料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16年12月企业产值报表(附件3)。
2、加快创新创业步伐: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需提供有关国家省市证书复印件;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含)以上示范众创空间的需提供有关国家省市证书复印件;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生产且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赁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和1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需提供购买厂房证明(含厂房面积)、纳税证明。
3、加强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或证书。
4、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对当年购置先进智能设备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提供投资凭证、设备采购发票或合同;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内和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或证书;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当年网络销售额报表或相关证明。
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工业企业在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的相关凭证和证明;对成立一年以上且对区内企业股权投资10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相关凭证和证明;对当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对当年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提供与券商签订协议、支付首期费用收据、证监会受理凭据、企业挂牌、上市证明。
6、鼓励引进高端人才:优秀企业家评选需提供在企业任职时间证明,所在企业纳税凭证、荣誉证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聘用合同、在区内购买住房的购房合同和发票;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的纳税证明、在企业任职时间证明、职称证书。
7、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展位费补贴需提供当年纳税证明、参展的相关凭证和证明;采购本地工业品需提供采购清单、相关凭证及合同协议;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需提供国家省市级认定证书或证明。
8、农产品加工:2016年12月企业产值报表(附件3)。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2月20日截止
六、申报方式
1、申报资料需提供纸质档一份,在封面(附件2)注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2、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需经所在的园区或镇街审核盖章。
七、申报项目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申报项目请根据附件1(表1-20)备注中的科室和联系人进行申报。
附件:
1.2016年新型工业化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表1-表20)
2.申报资料封面模板
3.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