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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

来源:望城区委区政府时间:2018-04-18 [打印][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以下简称“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精神,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更好地服务名望之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全面承接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我区符合享受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的各类人才及项目平台,按市级政策执行。市区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引进培育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团队)。围绕打造现代产业聚集区,定期发布符合望城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重点引进有色金属、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金融证券、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领域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团队)。区内新引进(培育)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团队),未获市级奖励的,比照市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区内新引进(培育)的符合我区产业特点的高层次人才(不含企业投资者、管理者)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所得税(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区级留成部分,给予等量补助。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新进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下人员,为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的,两年内发放每年1.5万元租房补贴,在我区首次购房,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培育)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续有)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办学派至我区的省级及以上、市级名优校长,两年内分别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省级及以上、市级名优教师,两年内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2万元、6万元奖励。区镇两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引进(培育)的主任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续有)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两年内给予每年8万元奖励;区镇两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引进的副主任医师和街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引进的主治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两年内分别给予每年6万元、3万元奖励。

  4.支持企业引进人才。企业新引进符合我区产业特点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并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后,按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新聘用符合企业用人需求的在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财务金融、商贸物流等领域具有注册执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后,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新聘用博士、硕士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后,分别按1万元/人、0.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新聘用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后,分别按0.6万元/人、0.4万元/人、0.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5.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开展创业大赛,对当年在望城注册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望城创新创业,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累计10—100万元不等的创业示范项目、一次性开办费和场租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和支持。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两年内分别给予每个学科每年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6.搭建人才实践交流载体。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对于成效显著、留用率高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对获得市级奖励的获奖者所在单位按“十行状元”6万元/人、“百优工匠”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竞赛培训补助。

  7.培育技能人才基地。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学校、兴办业余夜校,开展技能培训、党性教育和理论培训,根据培训人数及成效,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培训补助。支持区内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加强与企业对接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型人才,对每年累计输送50名以上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中级及以上等级技工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机构、基地)奖励。

  8.鼓励人才自我提升。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在职教育,新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按学费的75%进行补贴;属区内企业职工的,给予5000元/人的学费补贴。区内企业、区属事业单位人员新获得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财务金融、商贸物流等领域注册执业(职业)资格的,且自获得之日起与所在单位续有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给予2万元奖励,分两年发放。

  9.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人才服务窗口”,配备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开设“人才服务专线”,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人才反映的实际问题。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在全区编制总额内按编制身份性质对等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子女可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区政府从区内楼盘回购一定数量精装房作为高层次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以及经市区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参加我区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的企业人才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后,按长沙市差旅费标准给予最高2000元的住宿和交通费补贴。

  10.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创业成效突出,且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或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和项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研究确定奖励或补助政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区内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望城区科技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