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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7-10-24 [打印][收藏]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社会事务办:

      为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变更手续,杜绝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按四个步骤实施:一是按规定落实签字认证,城市低保人员按月、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按季,在村(社区)确定的工作日现场签字认证,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字认证的,应电话告知理由,之后再补签;二是村(社区)每个月15日前向街镇申报动态管理情况,由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干部填写、书记审核签字后上报街镇社会事务办;三是街镇社会事务办每个月25日前向区社会救助局申报动态管理情况(附:《动态管理申报表》和《动态管理花名册》),由街镇低保专干填写、社会事务办主任审核、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审定签字后上报区民政局;四是区社会救助局每个月底向区民政局领导申报动态管理情况。

      二、建立动态管理复核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复核制度,确保纸质审核审批资料与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结果一致。一是明确审核责任,街镇社会事务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局分别明确1名复核员,负责对动态管理审批情况进行复核;二是落实复核任务,每个月25日至30日,由复核员对照动态管理审批情况,通过电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复核工作。

      三、建立动态管理定期督促督查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定期督促督查制度,督促各街镇、村(社区)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督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使用情况,由街镇社会事务办按月督促村(社区)打印每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及时发现异动情况;二是督查社会救助宣传公示栏使用情况,由街镇社会事务办按月督促村(社区)及时公示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救助对象有关情况。三是随机抽查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各街镇社会事务办随机抽查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区民政局随机抽查街镇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处置。

      附件:1、长沙市望城区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申报表

         2、长沙市望城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花名册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