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2017-10-24 [打印][收藏]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社会事务办:
为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加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变更手续,杜绝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动态管理定期申报制度按四个步骤实施:一是按规定落实签字认证,城市低保人员按月、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按季,在村(社区)确定的工作日现场签字认证,因特殊原因不能签字认证的,应电话告知理由,之后再补签;二是村(社区)每个月15日前向街镇申报动态管理情况,由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干部填写、书记审核签字后上报街镇社会事务办;三是街镇社会事务办每个月25日前向区社会救助局申报动态管理情况(附:《动态管理申报表》和《动态管理花名册》),由街镇低保专干填写、社会事务办主任审核、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审定签字后上报区民政局;四是区社会救助局每个月底向区民政局领导申报动态管理情况。
二、建立动态管理复核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复核制度,确保纸质审核审批资料与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结果一致。一是明确审核责任,街镇社会事务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局分别明确1名复核员,负责对动态管理审批情况进行复核;二是落实复核任务,每个月25日至30日,由复核员对照动态管理审批情况,通过电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复核工作。
三、建立动态管理定期督促督查制度
在全区建立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定期督促督查制度,督促各街镇、村(社区)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督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使用情况,由街镇社会事务办按月督促村(社区)打印每户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及时发现异动情况;二是督查社会救助宣传公示栏使用情况,由街镇社会事务办按月督促村(社区)及时公示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救助对象有关情况。三是随机抽查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各街镇社会事务办随机抽查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区民政局随机抽查街镇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处置。
附件:1、长沙市望城区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申报表
2、长沙市望城区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花名册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