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8年望城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协议医疗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为促进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及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经各医疗机构申请,结合长沙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名单和我区工伤职工就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下列单位为2018年望城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现予公布。
一、综合医疗机构(16家):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长沙年轮骨科医院
二、职业病治疗与诊断机构(2家):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附属湘岳医院
三、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5家):
长沙拜尔口腔医院、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株洲佳满假肢矫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健力客假肢矫形康复有限公司、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四、工伤康复机构(2家):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湖南省工伤康复中心(湖南博爱康复医院)
2018年望城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为受伤害职工提供最有效、最便捷的医疗服务(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
长沙市望城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