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惨剧,法律援助暖人心
2018年6月15日,叶女士来到长沙市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有“仗法律之剑,暖弱者之心”的锦旗送给中心工作人员,感谢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任孝对她的援助。
2016年2月,叶女士的母亲漆娭毑晚上在金星大道玫瑰园小区附近步行时,被曾某某驾驶的自行车撞倒,造成脑部受伤,并送往长沙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治疗。2016年5月,曾某某偿付能力有限,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
漆娭毑的家属来到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漆娭毑的家属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任孝律师承办该案。任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实地考察事发路段情况并进行初步证据固定后,便前往望城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立案。因事发时曾某某没有及时报警,导致交警部门无法划分事故责任,这给法庭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事发路段没开路灯,也是事故发生的诱因,因此,立案后追加了望城区路灯管理所以及国网电力望城分公司作为被告。先后经过三次开庭,确定了案件的责任比例和前期医疗费。在各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审判决结果。漆娭毑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
2017年5月19日,叶女士再一次来到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她就后续赔偿问题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但就在宣判当日,漆娭毑因呼吸衰竭死亡,案件中止审理。2017年7月21日,叶女士第三次来到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漆娭毑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考虑到诉讼请求的变化等,重新起诉至望城区人民法院。该案前后经历六次庭审,历时两年余,经过任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赔偿款共计825113.34元。
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