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务实奋进 努力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 > 区司法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法律服务管理指导科 负 责 人: 范洁
机构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裕中路35号 邮  编: 410200
电  话: 0731-88060148 传  真: 0731-88062341
邮  箱: 网站地址:
主要职能:

  拟订全区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和公证员资格的初审等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注销的初审工作;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对违法执业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组织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培训法律工作者;管理全区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