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望城区水务系统小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6
1、选取条件
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苦竹下湖出水段清淤护砌整治工程的选取人,该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局已批准,望发改投〔2018〕12号立项批复,望水技〔2018〕28号设计批复,预算造价为153.85万元,已具备选取条件。受选取人委托,由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望城区范围内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选取。
2、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2.1 项目名称:苦竹下湖出水段清淤护砌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望城区高塘岭街道
2.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2.4 建设内容:项目全长60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护坡工程,新建节制闸、涵管更换等。
2.5 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选取图纸。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7 保 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 计划工期:8个月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选取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选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参选人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参选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参选单位正式职工。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参选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参选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8 项目负责人参选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其他要求详见选取文件。
4、资格审查及评选办法
本项目实行评选前资格审查,评选办法采取合理定价抽签法。
5、选取保证金
5.1 选取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5.2 选取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 选取保证金递交方式:选取保证金必须是在选取截止时间前从参选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选取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选取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选取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选取保证金无效。
5.4 截止时间:选取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评选时予以查验。
5.5 选取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望城支行
账 号:431899991010003449388-0005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备 注:区水务局小型水利工程苦竹下湖出水段清淤护砌整治工程选取保证金。
参选人在提交选取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选取保证金指定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参选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会议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 2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2 评选地点及时间: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会议室,评选时间为2018年4月 26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选取人不予受理。
6.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评选,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5 评选程序:参选文件的密封检查,由选取人派代表检查。
6.6 评选会议身份验证:
参选人为项目负责人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上人员在评选时,向选取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政务信息网上发布。
8、报名时间、地点及选取文件的获取
8.1 报名时间:4月 23 日至4月 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8.2 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附楼4楼442办公室。
8.3 各参选单位的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将相关资料报至局招投标办,经审查合格后参选单位即可从局招投标办处获得选取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投标办: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13507423354
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