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乔口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乔口镇域内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此计划。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
6.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家,其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0家,工贸、危化企业2家。
五、监管执法方式
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于年初和每月检查结果于下月初要及时通报。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