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说明
为促进望城区建设项目绿色安全施工,减少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实现节能减排,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望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依据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
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77号)。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1.实行政府引导推动,市场为主体,逐步推广。先在城投集团建设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试点推广,带动全区装配式建筑全面工作开展。2018年政府投资类房建项目(含市政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区内三环以内建设项目执行重点推进区域标准,其余地域执行鼓励推进区域标准。
2.自2018至2020年,每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40%。
3.自2021至2025年,每年新供地的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40%。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
4.采用装配式混凝土、钢、木结构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其装配率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四、政策支持
(一)提供用地支持。将建筑产业化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规划,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50%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建筑产业化发展目标要求,重点保障其合理用地。
(二)加大部门支持。符合建筑产业化技术要求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产业化增量成本计入建安成本,在项目审批时纳入项目总投资。
(三)优化办事流程。为两型住宅产业化项目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可以采用平方米包干价方式确定工程总造价预算进行施工图合同备案。对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多层建筑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高层建筑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并己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含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加大金融等多项支持。对建设建筑产业化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购买建筑产业化项目住房且属于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对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50%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依据住房和城乡部门出具的意见,给予实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5%建筑容积率奖励。在本区建筑行业相关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
五、执行时间
自2018年 4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Ο一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