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以及长沙市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
(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发〔2016〕20号)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长食安办﹝2017﹞4号)。
三、落实措施
1.推进“三化”管理。推动基层日常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化和监管痕迹化;
2.充实完善监督检查体系,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依法规范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
5.全面推进产销对接;
6.各管理所要强化快检室的运行;
7.加强媒体已曝光的类似问题的监管;
8.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9.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10.继续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11.探索建立肉类追溯长沙模式;
12.开展监管能力的培训工作;
13.加强宣传教育。
四、执行时间
2018年4月3日起。
长沙市望城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