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责任清单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责任清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三、公共服务事项
一、部门职责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事项 |
备 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水利河道管理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区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水利河道管理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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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起草全区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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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
负责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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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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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市政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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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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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无照商贩或离开指定场地到公共场所经营的有照商贩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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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者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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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公安交通方面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机动车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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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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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行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产权、水利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
负责对违反资质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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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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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施工许可规定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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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竣工验收各项规定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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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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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防尘、降尘管理规定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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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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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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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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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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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物业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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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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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反规划许可证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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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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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行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产权、水利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
负责对违反临时建设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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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未按规定报送竣工验收资料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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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涉河活动、工程建设等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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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违法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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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非法采砂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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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受理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水利河道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负责受理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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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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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房产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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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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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水利河道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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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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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领导和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及所属单位。 |
负责领导和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及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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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领导和监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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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履行省、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负责履行省、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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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行使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
负责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建筑物和设施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登记表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市政局 |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令、法规,制定我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有偿服务费的收取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负责环卫作业督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 |
2015年5月6日16时10分,皮某在某街道自己租赁的门面外,将不锈钢推车、食品等摆放在店外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20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运输车辆沿途撒漏飞扬;车辆出入工地污染道路;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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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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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 |
汇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审批占用、挖掘绿化带(包括基建占道和经营占道)建设项目,核发许可证;负责区管道路的绿化建设、做好绿化带、行道树的种、养、管、治、补工作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城区内的城市绿化普查,绿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检查城区公共绿地的绿化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对城区公共绿化用地的维护管养进行监督和管理。 |
《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5年2月1日,范某在主城区某主干道路段损坏绿化草皮十多处,行政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100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经批准占用公共绿地期满未退还;损伤城市树木、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草坪、花坛、绿篱、绿化带;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损伤、砍伐古树名木等违反园林绿化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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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
市政局 |
负责全区户外广告设置和户外宣传活动的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5年3月22日,彭某在主城区某住宅小区项目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政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140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负责对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行为的劝导、教育、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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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 |
市政局 |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审核市政工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审批占用、挖掘道路(包括基建占道和经营占道)建设项目,核发许可证。负责监督处理临街基建工地围挡作业、破道恢复、人行道车辆停靠等事宜。负责搞好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建设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负责给排水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5年4月25日,王某在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北大道新汽车站路段未取得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政综合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50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对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等影响市政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违反排水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使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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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管理 |
市政局环卫部门 |
负责餐厨垃圾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相关资质许可、行为监管、公共服务等。 |
《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4年8月6日9时10分,姜某驾驶一辆车牌为湘AF×××的白色小型货车收运餐厨垃圾,当该车行驶到某山庄路段时被行政执法队员查获,经调查,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收运约1000公斤,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300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餐厨垃圾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弄虚作假、擅自收运餐厨垃圾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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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 |
城乡规划局 |
负责规划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从城乡规划法方面对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违法情形进行依法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2年6月,易某、李某、刘某、易某合伙在某地建设一栋9+1层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层超面进行建设,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322324.79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综合执法局 |
负责行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包括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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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管理 |
区城乡建设局 |
负责设计审批及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对违反勘察、设计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质量检测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燃气管理行为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城乡建设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8、31、32、49、51、53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2、10、1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16、18、25、34、54、57、58、60条;《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13、28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4年10月,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主城区某路段西侧,擅自动工建设福特4S店项目,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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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综合执法局 |
负责对违反资质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招投标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施工许可规定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竣工验收各项规定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反防尘、降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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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 |
住房保障局 |
对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房产测绘管理行为的处罚;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行为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房产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销)售、买卖合同备案等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负责查处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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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综合执法局 |
对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商品房租赁管理行为的处罚;对违反物业管理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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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河道管理 |
行政综合执法 |
负责对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和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影响堤防安全、河势稳定行为的处罚;负责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38、65、6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4、27、30、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2、23、56、57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9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21、32条;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59、72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2014年6月13日凌晨1时,程某在湘江长沙市望城区洪家洲京珠复线桥下游某处水域,利用湘望机……号改装自卸舶非法吸砂,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安全,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违规当事人48000元的行政处罚。 |
水务局 |
负责采砂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对违法取水、用水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法开垦荒坡地,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法进行影响大坝安全、水工程运行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法围垦库区、影响水库安全行为的处罚;负责对违法影响水文设施、建设水文设施、从事水文活动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水利管理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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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
国土局 |
负责报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使用资料的整理与审核报批工作;核准集体建设用地许可、临时用地许可;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和矿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查处闲置用地和违法用地等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望政发[2011]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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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综合执法局 |
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建筑物和设施的行政处罚。 |
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城市管理和执法宣传 |
不定期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活动。 |
法制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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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59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