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茶亭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茶亭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2017年茶亭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2017年茶亭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各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化管理氛围,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茶亭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郑 波
组 长:李 勇
副组长:肖伟亮(常务)、易 皋、彭 阳、熊和平、
龙曙光、佘 青、周 蕾、刘 勇、杨 维
成 员:冯 革、蔡宏辉、谭根健、罗 仙、王 旅、
张 扬、周 宇、袁 烺、雍云庚、谭大治、
黄 浩、洪 珊、余毅军、谭建荣、文化站、
茶亭派出所、东城派出所、交警二中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科教办内,冯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工作重点
(一)工作任务
1.彻底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危害师生人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2.彻底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网吧、棋牌室、桌球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桌球室。
3.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落实专人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特别是上下学高峰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按规定设置交通标线、信号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要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坚决打击黑校车和非客运车搭载学生及违法超载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4.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游商小贩等,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二)责任分工
党建办:指导、协调、督促全镇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将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的综治考评。
科教办:督导各中学、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完成好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派出所:逐一梳理检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及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实现重点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严厉查处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运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抢夺学生财物等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督促学校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并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市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出版物,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
司法所: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加强对师生的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普法讲座。组织法律援助机构面向师生开展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所:规范经营秩序,整治校园周边证照不全和有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业、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清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桌球室室,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
规划办: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幼儿园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纳入学校、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并严格监督,将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建设、管理同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结合起来。
综治办: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幼儿园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幼儿园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城管办: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清理整治工作,取缔学校附近50米范围内的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中队: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运营车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爱卫办: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向学校、幼儿园通报传染病疫情等情况。
食安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食品加工点和食品作坊;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状况。
各村(社区):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向成员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形成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时间自2017年8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照“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疏堵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季节特点,采取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性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校园周边各经营户进行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和告之工作,营造学生家长参与、社会和商家支持配合的氛围。
(二)集中整治,力争实效。
1.8月1日至8月5日,取缔流动商贩,清理无证经营商铺,全面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2.8月6日至8月10日,保持对取缔流动商贩,清理无证经营商铺的态势,开展对有证固定商家进行入户检查,限期问题整改。
3.8月11日至8月31日,按照整治的重点内容,根据校园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定人定点、错时执法等措施,加强检查和巡查。
4.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城管办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整改,巩固整治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三)总结提高,建立长效。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的难点,结合职责要求和城管网络信息平台技术手段,研究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对策和措施,全面提高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1.要提高对整治的认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环境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 做到掌握情况在一线,巡查监督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要突出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活动中要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为重点,严格清理检查,加大取缔规范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学习用品、不健康玩具、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以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我街校园周边环境。
3.要加强部门密切协同。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增强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维护政府形象。
4.要认真落实长效管理。对整治后的校园周边环境要各负其责,定期巡查,巩固成果,避免反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