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党务(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群团、老干、群工)工作。办理党委有关建议和提案。 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3)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4)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5)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工作。(6)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7)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镇政府制定的决定的情况。负责调查处理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8)完成好党委、政府交级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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