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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入户籍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小女于2014年12月出生,因房产证下发在2016年年初,一直到今年4月份才持出生证明到星城派出所办理入户籍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一岁之内可以直接办理,一岁以后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要我等电话通知。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还是没有进展。我想问问,为什么群众办点事情这么难,某些部门的办事效率为何如此低下,两学一做不要只停留在说上。


 

回  复: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由区公安局调查办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12号)规定,您的女儿上户因超过一周岁,属于补录,需由所在派出所社区民警与监护人见面谈话,并形成调查材料,监护人(上户申请人)需配合并接受调查,调查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受理、办理工作期限。户口补录,需由派出所受理,报区局人境大队审批,属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户口办理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查,您的女儿补录上户材料己于2016年5月18日完成调查材料并立即受理,己于2016年5月20日办理好上户手续。此复。  

  

  


  回复单位:区公安局

  回复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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