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塘中学老师边远乡村教师津贴标准问题
信件内容:
靖港镇格塘中学毗邻宁乡、益阳,地处望城西北角,属于望城边远乡村中学,距靖港镇政府20多里。根据《长沙市望城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我校既不属于镇政府所在地,也不属于村委会所在地,我们中学所在地属于“自然村”。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们中学的老师的乡村边远教师补助拿的是最低一档,比我们交通更方便的乡镇中学的边远乡镇津贴反而比我们要高。请问尊敬的领导,能否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
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区教育系统的乡镇工作补贴是根据《关于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发放,按照学校与城区距离远近、学校与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村委会所在地距离远近,以及学校交通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将乡镇学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900元/月·人、700元/月·人和500/月·人,您所在学校是村委会所在地,条件相对较好。望城区教育局人事科已于1月12日与您通过电话联系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
此复。
回复单位:望城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