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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问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17年工龄,但是我因为意外,脚被截肢,该公司无任何理由准备辞退我,请问可以这样吗?是否违法?

 

回   复:

 

 
  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咨询人在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加上医疗期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因此用人单位辞退咨询人是不合理的。
 
 

  回复单位:望城区司法局

  回复日期: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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