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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购房迁户的问题。我在望城区购置了荣盛岳麓峰景的房子,有住房合同,但房子还未交房。因为我之前在浙江大学毕业后于宁波工作(上学前户口在湖南怀化),户口随迁到宁波,去年回湖南圣湘生物工作,现在想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如可以 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去哪里办理?盼望回复为谢!

  祝工作顺利!


 

回  复: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申报材料: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等。您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区政务中心公安局人境大队窗口按以上要求,申请办理购房人及配偶、子女的落户手续。此复。


  回复单位:区公安局

  回复日期: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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